深圳龙华区校外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申请恢复营业工作指引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关于有序恢复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营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校外教育和托管机构必须经过验收才能恢复营业。具体的申请方法如下:
申请恢复营业条件、建立“白名单”
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委托机构实行严格的“白名单”院长管理,涵盖所有校外教育机构及委托机构的学生、职员、家长、第三方运营者(如物业管理人员、水电管道设施设备维护人员、伙食、垃圾运输人员等)等,并无遗漏地进行注册。白名单注册人全体人员凭证出入,以家长凭证接送学生。非白名单人员不得出入校外培训机构及管理机构。各机构应根据白名单注册人制作证明(或胸牌),所有人员证明出入,家长证明接送学生。访客不进行代码登记的人一律不得进入,扫描结果不符合条件的人一律不得进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恢复营业:
1.地点在“控制区、控制区、预防区”和中高危地区。
2.恢复营业业务,没有得到领土、校园、疫情防控、业务专业班的批准。
3.师生员工和共同生活居住人员复职复课前,不能保证在深圳核酸连续三天每天进行一检。营业恢复后,扫描场所代码入场无法保证,如果没有48小时核酸语音证明或行程代码,就不能作为明星入场。
4.师生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不符合深圳市校外教育教育机构(委托机构)师生工作人员健康信息申报要求(附件二)。
申请前的准备工作
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1.建立机构工作人员的“白名单”(附件一)。
2.组织教师和学生工作人员在返回、复业前2天填写健康信息申报卡(附件2)。
3.编写《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承诺书》(附件3)。
4.请填写《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备案表》(附件4)。
此外,必须准备《深圳市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清单》(附件5)内容的各种工作。提供详细的检查说明,以便更有效地检查清单(附件6)。
主动申请检查验收
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授权或注册的校外教育教育机构及委托机构向龙华区教育局提交验收申请。
(电话:21046224)
向市场监督部登记的校外教育机构及委托机构所属街道办事处提交验收申请。
每条街都申请恢复营业联系电话
关湖街:28025379
民治街:
上校社区工作站:23205266
龙塘社区工作站:29787387
闽江社区工作站:81754485
北站社区工作站:27215541
樟脑社区工作站:85261975
民信社区工作站:29527316
民乐社区工作站:28097996
闵泰社区工作站:23776407
9.白石社区工作站:21014565
尚芬社区工作站:28039223
11.新的牛社区工作站:28186522
12.民治社区工作站:83723226
龙华街:21082672
大浪距离:29672332
福清街:23769051
关兰街:23503763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36000-12:00,下午14336000-18336000)
组织验收
合格的校外教育机构及委托机构由验收人员在《龙华区校外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备案表》上签名(一人份2份),盖章后验收合格机构在机构门口的显眼位置公布,另一份提交街道记录。
验收不合格的机关,验收人员应当向有关机关通报验收存在的问题,要求认真修改后提出申请,重新组织验收。(莎士比亚、哈姆雷特、剑手、剑手、剑手、剑手、剑手)
严禁未经验收擅自恢复营业。
恢复营业及后续常态化管理
根据《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2]5号》要求和龙华区疫情防控司令部学生返校工作组的学生返校回归日程,全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完成疫情防控工作任务,验收合格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和管理机构将按照50%的限制流开放,有秩序地恢复营业。(注:上述标准和要求根据疫情情况动态调整,相关要求以城市最新文件为准。)。
恢复营业后,机关要全面掌握防控工作规范,做好机关正常化疫情防控工作,具体按照《深圳市校外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手册》(附件7)规定,“有效实施措施,监督整改,紧急处置”,切实保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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