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东工伤保险待遇生活护理费是怎么调整的?

    2021年广东工伤保险待遇生活护理费是怎么调整的?

    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调整2021年度我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发放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21年1月1日起对省工伤津贴、生活保护费、赡养亲属养老金支付标准进行了统一调整。

    广东省统一调整工伤保险三项长期待遇标准,其平均增幅分别约为8.0%、9.6%和8.0%,平均调整额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坚决实行国家“六稳”、“六保”部署,进一步丰富工伤人员的感受。

    详细信息:2021广东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详情

    生活护理费是怎么调整的?

    根据2019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一规定,预计全省生活管理费将统一调整,但由于省级调整前各市自行调整、工资统计口径变化等历史因素,目前生活保护费仍高于按省标准调整的标准。因此,为了顺利履行待遇和改善所有人,按照《通知》

    (一)普遍调整办法。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第64条,省市分为两类地区进行调整。一个地区是高于省劳动者平均工资的广州市、深圳市及省本级,以2020年城市非公务员委员会劳动者平均工资为调整标准(广州市、深圳市分别为11262元、11622元),另一个地区为其他19个。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收到生活保护费,2021年1月1日以后继续收到生活保护费的人将从2021年1月1日开始按照上述标准支付。2021年首次领取生活费的人也将按照上述标准批准发放。

    (二)特定人员调整办法。

    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指导意见》(人事部[2017] 60号)提出的《全省统一工伤保险政策及待遇标准》,统筹考虑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待遇界基数变化情况。暂时没有按照“普遍调整方法”进行调整,而是按照1级、2级、3级、4级生活自主障碍等级人员原来享受的标准,分别改为130元/月、120元/月、110元/月、100元/月、2021年。(大卫亚设)。

    微信搜索[深圳本地知道]公众号、回复关键词[工伤]可获得深圳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支付情况查询及相关事务指南等。

    2021年广东工伤保险待遇生活护理费是怎么调整的?

    2021年广东工伤保险待遇生活护理费是怎么调整的?

    了解更多深圳本地最新资讯,

    扫码关注公众号【深圳本地知道】

     ID: bendizhidao0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