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光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金融第二批贷款贴息资金支持标准
2021深圳光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金融第二批贷款贴息资金支持标准
近日,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发布了关于发布光明区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金融第二次贷款利息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详细信息:深圳光明区2021技术型中小企业科技金融第二次贷款利息申报指南
2021深圳光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金融第二批贷款贴息资金支持标准
支持光明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向深圳市银行合法获得新贷款,贷款期限1年内(含),并在申请此次贷款优惠项目前结清本金和利息,按实际利息支付的50%支援利息。
(一)技术孵化贷款:企业2020年的销售收入在3000万韩元以下,2021年可申报累计技术孵化贷款利息补贴的贷款最高限额为1000万韩元,2021年可累计领取的技术孵化贷款利息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韩元。
(二)技术增长贷款:企业2020年销售收入在3000万~ 2亿韩元以下,2021年可申报累计技术增长贷款利息补贴的贷款最高限额为2000万韩元,2021年可累计领取的技术孵化贷款利息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韩元。
(三)限于人民币贷款,限于企业名义贷款。
(4)同样的贷款只能享受一次光明区优惠政策,原则上不重复享受直角部门的财政利息。申请深圳市级这样的贷款利息补贴的情况下,与光明区科技金融贷款利息补贴重叠的比例不能超过100%。
(五)本项目涉及的资金支持不考虑地方财力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