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1年面向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配租公租房租金标准
最近,深圳市住房保障局发布了关于维权残疾人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相关事项的公告。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要求,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 《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 0103010等有关规定,在龙龙院、上花园二期、龙华院、华环居、龙上市四期、琅琊集、藤金院、龙泽院、庆华
详细信息:深圳市2021年圈备用残疾人家庭租房相关事项。
深圳市2021年面向在册轮候残疾人家庭配租公租房租金标准
(一)租金标准
龙海家庭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赁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9.8元。
上花园二期公共租赁住宅标准租金标准为29.79韩元/月平方米。
龙海嘉园公共租赁住宅标准租金标准为23.1韩元/月平方米。
公共租赁住宅的基准租金标准是13.2元/月平方米。
龙岳居第四阶段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赁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6.5元。
郎岸的公共租赁房屋标准租金标准为23.1元/月平方米。
富士金园公共租赁房屋标准租金标准为14.49元/月平方米。
龙泽院公共租赁住房标准租金标准为18.7元/月平方米。
京华春屋公共租赁住宅标准租金标准为22.79韩元/月平方米。
单个住宅的具体租金是以基准租金为基准,考虑修改地板、方向等因素而决定的。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龙海家居物业管理费用为3.2元/月每平方米;
上花园二期物业管理费为3.2元/月平方米。
龙瑞嘉园物业管理费用为3.2元/月每平方米;
凯悦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2.88元。
龙上市4期房地产管理费为2.56元/月平方米。
郎岸的住宅物业管理费为2.88元/月平方米。
富士金园物业管理费为2.95元/月平方米。
龙泽源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2.88元。
京华春屋房地产管理费为4.5元/月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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