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区2021年第一批次面向光明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配租公租房选房名单及排位
最近,深圳光明区住房建设局于2021年发布了关于光明湖载权等待人(家庭)分队公共租赁住房清租申请终审合格家庭名单公示及选举合同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详细信息:2021第一个光明区光明号装载权大气人(假设)
深圳光明区2021年第一批次面向光明户籍在册轮候人((家庭)配租公租房选房名单及排位
通过初审公示的家庭共有3339户。经过审查,终审合格家庭调整为3251户。目前,根据《配租通告》的比例,根据1:1的比例,确定了入围者和候选合格者的名单。公示合格的林车族中,排名1 ~ 1699位的1699户家庭进入了林车政,排名1700 ~ 3251位的1552户家庭获得了提名。
具体名单及排位:
光明区户籍在册等待家庭终审合格者名单。
光明区户籍在册等待家庭,列入选举房间名单及排行榜。
光明区户籍在圈内等待家庭候选人选举房间名单及排名。
其中:
1.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具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证。
2.计划生育部门认定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3.本市退役军人事务部认定为退役军人、确定受扶养对象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
4.本市民政部认定他为公职,是殉职基层干部家属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
5.本市民政部门认定为成年孤儿的申请人。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是人均60岁以上或申请人60岁以上的单亲家庭、单身居民。
7.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区人民政府认定为义勇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
8.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获奖者、广东省道德模范或深圳市文明公民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
9.国家、省政府(或国家部委)和深圳市人民政府认定为劳动模范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或国家、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认定为劳动奖章获得者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
根据“保证、优先保证”的原则,在终审名单中满足上述条件的优先选集(选集顺序取决于市公租房大气层的等待顺序)。
特别提示:根据《配租通告》,初审公示名单中未包括的申请者在初审公示期间,向光明区住房事务中心提交书面复核申请资料,并附上相关证明,审核合格,此次最终名单中一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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