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区2021年总部企业办公用房扶持项目资助标准+资助方式
最近,深圳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了关于开设南山区总部企业写字楼支援项目的公告。2021年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用资金经济发展分拨资金总部企业事务住房支援事业目前正在接受申报。
详细信息:2021深圳南山区总部企业写字楼支援项目申报指南
深圳南山区2021年总部企业办公用房扶持项目资助标准+资助方式
资助标准
(一)购置办公用房
南山区总部企业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在南山区新购置了自用办公用住宅(同一栋建筑物)。附属用房和辅助用房、南山区政策产业用房;得到购房支持的总部企业在重新购买自用写字楼中不包括资金支持范围。)对配套内建筑面积按最高3000元/的标准发放3年平均补贴,每年最高1000万元。其中:
去年南山区缴纳了6000万韩元以上的税金,补贴标准为3000韩元/,没有超过住宅均价的10%。
其他融资标准为2000韩元/,不超过房屋均价的10%。
(二)租赁办公用房
认可的总公司企业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在南山区新建大学、同一栋建筑物、租赁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自用房(不包括附属住宅和配套住宅、南山区政策产业用房)、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5年内可以支付租赁补贴,其中前3年每年按支付实际租金的30%最多可支付400万韩元。其中:
去年在南山区缴纳6000万韩元以上税金的总公司企业在过去3年每年最多补贴400万韩元,之后2年每年最多补贴200万韩元。
其他情况支援标准在过去3年里每年最多补贴200万韩元,在以后的2年里每年最多补贴100万韩元。
(三)每一总部企业原则上只能享受以上一项扶持政策。
(四)本项目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13(4)条的限制:“各部门同年收到的支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上一年形成的地区级地方财力贡献。”
资助方式
该基金属于批准项目,融资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用自愿申报、科学决策和绩效评价的管理系统,采用无偿融资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度,资助项目不需要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