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受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深圳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受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深圳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受伤,能否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41条规定,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可以申请先行支付,经审查符合规定,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预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中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的项目。
工伤保险基金预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由雇主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由社会保险经营机关依法向用人单位追缴。
诊断机构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确认为诊断、职业病的,有关单位应当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诊断、确认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一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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