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养犬初始登记材料及材料说明
深圳市宝安区养犬初始登记材料及材料说明 深圳市宝安区养犬初始登记材料及材料说明
宝安区养犬初始登记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正反两面照)
2.养犬登记表
3.犬只全身照片
材料说明:全身彩色照片(四肢站立,转身回头看,对着镜头要能看到狗的双眼,狗不能只戴衣服或饰品)
4.犬只头部照片
材料说明:
1英寸狗头照片(头前、狗双眼、两只耳朵、口鼻清晰可见)颜色
5.犬类免疫证明
材料说明:
深圳市内免疫的人,要拍摄减少童鞋的公章,上传免疫证主页、犬酒信息页面、犬湾信息页面、有效注射疫苗记录(狂犬疫苗日期、标签、下次注射日期、医生签名要拍注射机构的注射条)。
深圳市外只对犬类免疫的人,需加盖当地检疫部门公章,并上传免疫证主页、犬类信息页面、犬类信息页面及有效的注射疫苗记录(狂犬疫苗日期、标签、下次注射日期、医生签名需加盖注射机构的注射杆印章)。
6.同意饲养犬只的证明
资料说明:饲养两条以上狗的人,应提交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同意饲养的证明文件和其他资料。
7.法人授权委托书(仅法人需要)
8.营业执照或其他单位证明文件(仅法人需要)
2021年深圳宝安区狗初始注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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