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深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
2021年下半年深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和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编制,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订购制。考试没有统一教材,考生可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和备考。
(b)业绩公布和审查
此次笔试成绩将于12月9日公布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考生可以自行登录查询成绩。如果考生对本人笔试成绩有异议,请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规定程序向所属考试区教育局提交书面审查申请,具体程序将另行通知。审查内容仅限于卷子扫描是否正确、卷子是否缺失、分数是否缺失、成绩统计合成是否错误。
(c)处理违规行为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其他有关人员,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传染病预防要求
为了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生必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育厅(2020)第8号,摘录附录4)要求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并在考试前14天在健康码,预先登记印刷)、健康码身体有异常的话,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由相关部门判断后具备条件,才能参加考试。考生到达考点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低于37.3才能进入。考试期间,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地进行。考前和考试中监测和检查身体状况不正常的考生,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