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申请材料及说明一览
深圳市公民民族构成变更申请材料如下:
一、民族成份变更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
材料说明:
1.未满18周岁的公民应当申请变更民族成分,并提供公民本人和公民的养羊(继承)父亲(母亲)的居民身份证。
2.年满18岁的公民申请变更民族成分,必须提供公民本人及其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三、居民户口簿
材料说明:
1.未满18周岁的公民应当申请变更民族成分,提供公民本人和公民的养羊(继承)父亲(母亲)的居民户口簿。
2.年满18岁的公民应申请更改民族成分,并提供公民本人及其父母的居民户口簿。
四、如居民户口簿不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需提供公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材料说明:
如果不能向居民户口簿反映父母的子女关系,可以提供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出生医学证明、法院判决书、司法鉴定机关签发的鉴定意见书、公证机关签发的公证书等。
五、未满十八周岁公民申请民族成份变更,依据生父(母)的民族成份的,需提供离婚证明;依据继父(母)的民族成份的,需提供生父(母)与继母(父)的婚姻关系证明;依据养父(母)的民族成份的,需提供收养证明
六、出生医学证明
材料说明:
居民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应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2021深圳市市民民族成分变更申请专业战略
扫描文末二维码或搜索关注深圳本地知道公众号,发送:民族成份,即可获取深圳市公民民族成份变更的办理入口和相关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