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罗湖区高层次、港澳等人才住房申请重要提示
最近,深圳罗湖区住房建设局发布了关于罗湖区高层、香港、澳门等人才住房申请初审结果及相关事项的公告。深圳市罗湖区住宅建设局于2021年6月9日发布了《罗湖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受理罗湖区高层次、港澳等人才住房配租申请的通告》,受理工作于2021年6月23日结束。
详细信息:2021深圳罗湖区高层、香港、澳门等人才住房申请初审结果及相关事项。
2021深圳罗湖区高层次、港澳等人才住房申请重要提示
(一)本次租赁申请实行诚实申报制度,申请人对本人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果对虚假申报、隐瞒、伪造信息等虚假行为进行调查,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将被取消。
(2)从本次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开始到签订租赁合同为止,家庭住房、人口、婚姻状况、学历、人才资格状况等信息变更申请也要如实申报。如果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租赁资格将被取消;如果选择了住宅,将不会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期间,罗湖区房屋建设局会同有关机构和非定期组织检查入住者资格,涉嫌存在虚假申报、隐瞒、伪造信息、或连续6个月以上空白、擅自转租、经营用途等违规行为。调查验证后,取消租赁资格,收回租赁住宅。
(4)人才住宅能否参与学区划分及学位实施,以住宅院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
(5)对于人才住宅能否落户、能否办理居住证,以房源所在地管辖派出所的意见为准。
(6)由于本次人才住宅是规模化租赁社会存量住宅,如果项目不能更新,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处理,承租人应无条件服从,做好转会工作。
(七)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与本公告相抵触的,罗湖区住房建设局有权要求申请人按照调整后的最新规定执行。
(8)此次转租结束后,如果还有剩余的房源,将另行安排。
(9)书面资料接收地址:罗湖区东门中路2112号万达丰大厦7楼726、咨询电话:25650382、22185615(工作日9336000-12:00、14336000-183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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